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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斯与特劳特《定位》导读

有史以来对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:定位不是你对产品做的事,而是你对潜在顾客心智做的事——一部改变了营销史的书。

做广告二十年,我见过太多产品死于同质化,也见过平庸产品因一个念头起死回生。差别往往不在产品,而在顾客脑子里的位置。今年重读艾·里斯与杰克·特劳特的《定位》,我依然认为这是营销史上影响最大的观念之一。

一个被信息淹没的年代

《定位》诞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:媒体爆炸、产品爆炸、广告爆炸,人泡在信息洪流里,心智的吸收能力却没有同步扩容。两位作者于是提出一个近乎冒犯的论断:竞争的终极战场不在工厂、不在货架,而在潜在顾客的心智中。心智容量有限、厌恶混乱——传播过载的年代,被记住成了最稀缺的资源。

心智阶梯与领先法则

最锋利的概念是「心智阶梯」:消费者把品牌像梯子一样排好序,位置有限。营销的全部工作,就是让品牌在梯子上站得更高、更稳。「领先法则」是它的推论——成为第一,比做得更好重要得多。人们记得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,却记不住第二个。第二名唯一理性的选择是换赛道:「品类分化」开新品类、自建阶梯,「重新定位竞争对手」则拆对手的阶梯,为自己腾出空间。

三个案例,三种打法

书中的案例至今仍是教科书级操作。七喜自称「非可乐」,避开与两大可乐巨头的正面战争,借对手的强势反衬自己的差异;艾维斯甘愿承认「我们是第二」,把「所以我们更努力」变成承诺,用诚实换来了增长;联邦快递锁死「隔夜送达」这个词,让抽象的服务在顾客心智中有了名字。它们的共同点:不试图比对手更好,而是试图与众不同。

与创意派的那场争论

《定位》问世时,麦迪逊大道正沉浸在创意崇拜里;定位派却说创意不是广告的目的,几乎挑衅了整个行业的审美。二十年下来我的体会是:这场争论没有绝对的赢家。定位提供战略的罗盘,创意负责让战略被听见。最好的广告,是「对的位置」与「好的表达」同时在场;只信其一,都做不长。

数字时代,定位还灵吗

算法改变了传播的路径,但没有改变心智的结构。搜索框里输入的那个词,往往就是顾客已经相信的东西——这本身就是心智阶梯的数字化投影。定位的局限同样真实:它擅长成熟品类的竞争,对快速演化的新市场常常失灵——品类尚未定型,谈何定位?把定位当方法,而不是当教条,是这一代营销人应有的分寸。